刚刚,我们的国歌正式立法了!
这首歌,
你我都会唱。
每一句歌词,
每一个音节,
都那么昂扬。
它是一首歌曲,
但不只是歌曲。
这歌声,
穿过82年时光,
听来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我们的国家气质,
也是我们国家的象征。
历史的硝烟散尽,
《义勇军进行曲》
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苦难与奋进,
成为中国精神的化身。
国歌法诞生了!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今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法律还对侮辱国歌等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这将有助于规范国歌的奏唱、使用等行为,进一步捍卫国歌的尊严,促使人们更加珍视对于国歌的情感。
2003年,参加当年全国人代会的河北省代表团提出了一项引人关注的议案:“关于进行国歌法立法的议案。”这来源于一位叫夏明芳的普通杂志社编辑。
他认为,国旗、国徽都有了专门的法律,国歌也应享有同等待遇,这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精神。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已经制定颁布了国歌法。他还专门草拟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建议稿)》,对国歌的性质、使用办法提出了详细建议。
夏明芳的建议得到了肯定和支持。按照有关规定,河北团30多位代表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最终将夏明芳的建议制成了一份正式议案。
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
侮辱国歌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歌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等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国歌法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为体现国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歌法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国歌法还规定,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它曾是战场冲锋陷阵时的进军号,
是走向敌人刑场的从容音……
我们以立法的形式,
不仅仅维护一首歌,
更是维护和平年代里,
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底之音。
为国歌点赞!
来源:新华社、澎湃新闻、中国人大网
本文编辑:张婷敏